財務部錢糧署暗示網路行銷由於衛福部認定醫美屬「醫療勞務」,因此合用營業稅法第八條免稅的規定;但現行規定確有檢討空間,八月七日再度發函衛福部,進展釐清「醫療勞務」界說高雄網頁設計以限縮免稅局限。

違規告白最重只罰25萬 難嚇阻

 

(圖/健康醫療網)

 

消基會還列舉諸多醫美亂象,例如,衛福部只核准用於皮膚冷卻、止痛等醫療用處的冷凍溶脂卻被用於減肥;消脂針、幹細胞美容都未經政府核准;進行抽脂、隆乳等手術,卻未設正當手術室;小兒科、婦產科醫師也做整型手術。

 

財部盼釐清定義 限縮免稅規模

衛福部醫事司默示,美容醫學照舊醫療行為,須受醫療法管制,醫療法對病人的珍愛比消保法更多。另外,今朝醫療勞務所得都有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將來是不是加徵營業稅,尊敬財政部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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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醫美業的黃蜜斯說關鍵字廣告美容手術仍須及格醫師操作,屬醫療行為,若有膠葛本可向醫療糾紛鑑定委員會提申述求償,若視為商品、以消保法規範,對消費者未必是功德;另外,若對醫美業課稅,業者必然會轉嫁成本,收費將水長船高。

 

〔自由時報記者謝文華、邱宜君、鄭琪芳/綜合報道〕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昨直指,衛福部恒久將美容醫學認定屬「醫療」而非「消費」行為,但坊間林立的醫美診所動輒以強調不實廣告網路行銷或推出揪團扣頭等,宣傳民眾作非醫療需要的消費,醫美莫非不是營利巧門?呼籲衛福部將醫美納入消費者保護法的規範,別讓消費者求償無門。

 

南韓課營業稅 國庫5年增添600億

消基會董事陳智義說,衛福部推動非強迫「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實行一年半,全國總計約八百家經營醫美的醫療院所,僅三十四家經由過程認證,應強迫規範醫美業經由過程認證。另北市衛生局統計一至六月違規醫療告白四十二件,十四件為優惠扣頭醫療告白,廿八件為強調不實廣告,但依醫療法僅處五萬至二十五萬罰鍰,底子嚇阻不了。

 

消基會委員、政大法學院副教授劉宏恩另質疑,南韓政府對醫美業者課徵營業稅,五年國庫增添六百多億;反觀我國財務部一方面認定醫美診所從事醫療營業可免徵營業稅,另方面卻認定民眾接管美容醫療屬營利消費,不得比照醫療費於小我所得稅列舉扣除,豈不矛盾?憑什麼連豆乳店和網路拍賣個別戶都要繳營業稅,醫美診所卻可免稅?

 


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醫美糾紛多-消基會籲納消保法-221055543.html白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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