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經管再增強】 「南韓醫美發達台中網頁設計當局在醫美課稅上,5年就可以為國庫增添667億元。」歐陽莉舉例默示,國內醫美不僅無法受醫療律例範消費問題,財務部其實也應注重,醫美診所的營利性質,它不僅宣傳民眾做非醫療必要的消費,與一般的市肆並沒有差別鹽燈卻能享有「免營業稅」優惠。但對民眾來說,做完醫美療程後,重大的醫療費卻沒法在申報小我綜合所得稅時羅列扣除。

消基會21日針對近來醫美消費爭議絡續産生的問題,呼籲衛福部應讓醫美診所遭到消保法的監督,要求財務部積極進行相幹稅法的修法功課。消基會默示,近些年來醫美消費膠葛的申述案件數不休呈倍數成長,由於醫美消費是「非必要性」的醫療行為,醫美診所多半從事「營利行為」鹽燈卻遲遲未受消保律例範。

「醫美所採用的醫療手藝,可能會有術後風險與危險,固然須要受醫療法或醫師律例範。」歐陽莉表示,醫美診所有側重式行銷宣揚,常都有業者違法,消費者易被誤導,但至今朝為止,衛福部並未強迫規範醫美廣告。

【花大錢又無保障】 衛福部早在去年1月最先勉勵醫美診所申請「美容醫學品質認證」,但由於採取「自願制」,診所需負擔額外本錢,接管更多查核與訓練,另外一方面大部門民眾也未必會選擇具有認證的醫療機構接管醫美手術,因此絕大多半醫美診所寧可花錢宣傳招攬客戶,也不肯申請認證,致使認證軌制成效不彰,造成劣幣驅逐良幣。

消基會呼籲,當局要增強對醫學美容的治理,必需讓醫美診所受到消保法的「行政監視」,並提供「消費爭議申述與調整」、「消費訴訟的特別法式」、「定型化契約條目」等保障消費者權益的規範,且在醫療行為中也得合用,才能讓消費者得到應有的珍愛,是以消基會也要求財務部積極進行相關稅法的修法功課。

【台灣醒報記者杜胤廣台北報道】「國內8百多家醫美診所,卻僅34家經由過程美容醫學品質認證!」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總編纂歐陽莉21日示意台北網頁設計醫美診所利用的醫療儀器、美容藥方與手術都屬非法醫療行為,應速納入消保法監視,保障消費者權益。


以下內文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醫美亂象叢生-籲納入消保法-124003099.html白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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